发布时间:2025-01-24 08:54:32
归房屋所有权人。 《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 (1)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 (2)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 (3)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我家围墙大门灯在下雨天开的时候家里经常整体跳电原线路固定在不重新放线的基础上有什么办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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